宁波保税区发布金融科技产业七大扶持政策

宁波保税区管理委员发布金融产业七大扶持政策,重点聚焦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与供应链管理、保险科技、跨国资本运营、跨境普惠金融、金融监督等领域的融合发展,努力实现办公场所、网络资源、信息共享、人才储备、招商机制、资本支持、行业自律等核心要素资源的优化配置,力争打造三角地区特色鲜明的金融科技创新应用示范基地。

扶持政策一:落户奖励

创业奖励。对金融科技企业或机构,实缴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上的,按实缴注册资本的10%,自注册之日起三年内给予落户奖励,每家累计最高100万元。

对依法在市级以上政府职能部门登记成立的金融科技相关行业协会落户,分别给予每年10万元活动经费补贴。

办公补贴。对上述企业及机构入住经认定的区内办公场所,租用办公住房且自用的,3年内给予最高500平方米以内租金全额补贴,并对实际装修费用的30%给予补贴,最高50万元。

扶持政策二:成长奖励

对金融科技企业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500万元、2000万元、1亿元,分别给予奖励50万元、100万元、500万元,同一企业按差额补足方式最高奖励500万元。

对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金融科技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对金融科技企业按其增加值以及利润总额形成本地区贡献的比例给予项目补助,补助期限为3年。

年度综合贡献率达到50万元的补助30%,年度综合贡献率达到300万元的补助50%,年度综合贡献率达到500万元的补助60%。

扶持政策三:平台奖励

对经省级以上认定的金融科技相关交易中心、检测中心、数据中心、存储中心等公共平台且取得相关资质的,给予100万元奖励。

对获得认定的金融科技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分别给予奖励。其中国家级、省级、市级分别奖励3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

鼓励相关机构来我区设立专业的金融科技众创空间(孵化器),对获得市级以上认定的金融科技众创空间(孵化器)按上级奖励资金的50%给予配套;同时对其引进5家以上经认定的相关企业或机构的,按每引进1家给予2万元奖励,每年最高奖励100万元。

对承办国际级、国家级金融科技高层次研讨交流、创业大赛等活动的,经认定备案,按实给予最高100万元经费补贴。

扶持政策四:技术奖励

对主持制定金融科技相关技术或应用标准(规范)的企业或机构分别一次性给予奖励;国家---100万元,行业---50万元,地方---30万元,每年每家企业或机构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对获得国家、省、市立项资助的金融科技相关项目奖励予以配套,分别按照资助获奖励金额的100%、70%、50%给予资金配套支持,最高分别不超过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

扶持政策五:应用奖励

鼓励以应用需求为导向,加快在保税区内开展金融科技项目应用示范,重点聚焦“区块链应用场景”,每年重点培育3-5个应用示范项目,每个项目经评审通过后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对列入市级以上的金融科技应用示范项目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

扶持政策六:金融支持

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风险补偿金,与金融机构合作开发纯信用贷款产品,解决金融科技初创企业融资困难;对金融科技企业通过商业银行或融资担保方式获得的银行贷款,按银行同期利率标准给予贷款利息及担保费用全额补贴,每年每家企业最高补贴50万元。

对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的金融科技企业,给予500万元奖励,企业进入上市辅导期后可先兑现100万元,余下部分上市成功后兑现;对在新三板挂牌的金融科技企业,给予150万元奖励。

扶持政策七:人才保障

对金融科技企业引进人才中通过我区申报入选“国千”、“省千”、宁波市“泛3315”人才计划,并在我区缴纳社保并实际入区办公的,引进当年分别给予每人15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补贴,并可按规定优先享受住房、医疗、社保、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等优惠政策和便利服务。

对金融科技企业引进的高级管理人才、技术人才、按其工资薪金所得形成的本地区贡献,给予100%的生活补助,补助人数以10人为限;企业当年度综合贡献达到500万,补助人数可按15人给予享受;企业当年度综合贡献率达到1000万,补助人数可按20人给予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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