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监管机构:代币发行是否属于证券视情况而定

6月22日,台湾“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官网发布消息,提醒公众注意有关首次代币发行相关风险。

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金管会)表示,金管会再度提出补充说明如下:

一、ICO系指企业透过发行「虚拟商品」,销售予投资人的募集资金行为。至于ICO所发行之虚拟商品是否属证券交易法规范之有价证券,应视个案情况认定。

二、ICO所发行之虚拟商品如属证券交易法规范之有价证券,若ICO发行人未经金管会同意即在国内对非特定人为公开招募有价证券,可能涉有违反证券交易法第22条第1项规定,而有同法第174条第2项所定刑事责任,前揭责任尚不因ICO发行人自行声明非属证券交易法之有价证券,而得排除之。截至目前为止,金管会尚无同意ICO募资依证券交易法规定申报生效之个案。

三、社会大众在投资ICO所发行之虚拟商品前,应充分了解ICO有关的投资安排,并在投资前要审慎评估投资风险。

发表评论

相关文章